|
各市、县(市、区)打私办、海防办、口岸办: 2005年,全省打私海防口岸系统积极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认真落实《2005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工作要点》,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全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工作都取得了新的业绩。“大通关”建设工作有了明显成效,口岸扩大开放和临时开放步伐加快,外贸货物进出口、旅客出入境运输更加顺畅、便捷,口岸效率进一步提高,口岸环境明显改善;企业进出口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海上和货运渠道走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启动。 我省有关工作受到了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表扬,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宁波电子口岸建设,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专门发文通报表彰了我省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打私、海防、口岸管理部门共同努力和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工作,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研究决定,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对2005年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宁波市口岸与打私办,口岸开放工作成效显著的舟山市口岸办,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突出的温州市打私与海防口岸办、台州市打私办,海防管理工作比较突出的舟山市打私与海防办等5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对口岸开放和管理工作比较突出的台州市口岸办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和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浙江”中继续发挥带头作用,为开创打私、海防、口岸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全省各级打私、海防、口岸管理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开拓创新,不断进取,进一步做好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工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