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商资函〔2008〕60号文通报了关于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7年投资环境综合评价的情况。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是新阶段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7年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节能环保、土地集约利用、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指标。指标评价体系包括总指数和8个类指标(即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配套能力、经营成本、人力资源及供给、社会及环境、技术创新环境、体制建设、发展与效率指标)。评价对象为不包括拉萨开发区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53家,其中我省5家,分别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评定,总指数列前10位的是(以下简称):天津、苏州工业园、广州、昆山、青岛、烟台和北京(并列)、大连、漕河泾和南京。我省开发区综合指数排位情况分别是:杭州第12位(上年第13位)、宁波第15位(上年第12位)、温州第30位(上年第25位)、萧山第35位(上年第39位)、大榭第39位(上年第42位)。在类指标方面,宁波、杭州、温州开发区少数类指标领先:宁波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能力指标排入前10,列第2;杭州、温州开发区的体制建设指数排入前10,与其他17家开发区并列第1。萧山、大榭开发区尚没有类指标领先。经过综合评价分析,商务部认为53家国家级开发区之间综合经济实力和技术创新环境两个方面存在的差异最大,是构成总指数间差异的主要因素;其后依次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发展与效率、人力资源及社会责任等三个方面;而在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指标、经营成本和管理体制建设三个方面的差异最小。从东、中、西部开发区比较看,中、西部开发区经营成本存在优势,而东部开发区在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和技术创新环境等指数上优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