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08年上半年浙江省交通厅质监局对全省12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进行质量、安全与造价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现象,省交通厅提出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建设单位(业主)应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履行相关职责。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督查;要重视政策处理,确保资金到位,处理好质量与工期的关系。二是施工、监理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加强人员培训和劳务队伍管理;要切实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要加强施工薄弱环节和原材料管理;要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旁站制度。三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应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应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建设市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