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基础性工作,摸清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的区域布局、开发潜力等基本情况,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要求建设粮食主产区及优势特色产区,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近日,省农发办组织开展了对全省55个国家立项和11个省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基本情况的调查。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开发县的地形地貌、耕地面积、中低产田面积、粮食产量、油料产量、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纳入国家或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范围的时间等。调查数据来源以当地统计主管部门或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007年数据为准。本次调查成果将上报国家农发办,作为国家农发办优化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布局、加强开发县管理工作的决策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