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政务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 法治公安
 
我省成立台商法律服务团
2008-09-09

  为进一步改善台商在浙江的投资环境,切实维护好台商的合法权益,省司法厅与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同组建了“浙江省台商法律服务团”,并于2008年9月5日在杭州举行了成立大会,省司法厅、省台办、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员协会、杭州仲裁委员会的领导以及省台商法律服务团成员、各地台资企业协会会长、副会长参加了成立大会。台商法律服务团由来自省内台商相对密集地区的12名律师、4名公证员、2名仲裁员组成,还吸收了2名台湾籍仲裁员,今后将视需求情况逐步扩大规模。
  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吴厅长指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产业加速向地处东南沿海、经济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长江三角洲地区转移,我省已成为台港澳同胞投资的热点地区,也是台商在大陆投资较为密集的省份之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们的工作职能就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为促进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成立省台商法律服务团,为台商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我省台商服务工作,就是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决策的创新之举,也是我厅按照“两创”总战略要求实施“法律服务便民工程”的具体行动。吴厅长要求法律服务团成员充分认识参加“法律服务团”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法律服务团”的各项活动,增强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实掌握有关政策和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好在浙江投资兴业的台商的合法权益,推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2008-09-09
 
加入收藏】【 】【打印】【关闭
欢迎进入浙江政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