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次评选活动的主办单位为浙江省司法厅。评选工作在厅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厅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宣传表彰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百名优秀人物评选采取网络评选、报纸评选、评委会评选等三种方式进行。其中,网络评选占10%,报纸评选占30%,评委会评选占60%。评委会名单由厅党委研究确定。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的人选由评委会提出意见后,厅党委研究确定。
第四条
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在省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分期在《浙江法制报》上刊登,投票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报刊投票以邮戳为准)。
第五条
报纸投票每人每种评选限投一张选票,选票可以复印,每张选票须选足10人,多于10人或少于10人的选票均无效。
第六条
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限选十次。每张选票所选每类“优秀人物”为10人,多于10人或少于10人选票均无效。
第七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舞弊投票,一旦发现,选票作废。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厅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宣传表彰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季培军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俞世裕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周松林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叶东大 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
厉君志
省司法厅组织教育处处长
顾金法 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
王锦耀
省司法厅监狱劳教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处处长
秦小平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李小萍
省司法厅计财装备行政处处长
王兰青 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
吕华南
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
陆德兴 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处长
潘岳松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何
剑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素兰 省劳教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浙江省司法厅
二○○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