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实施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机关考试录用法医学等专业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20名人民警察,招考的专业为法医学、临床医学、军警技能、擒拿格斗(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于12月11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
浙江人事编制网(www. zjrs.gov.cn)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zjsgat.gov.cn)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放宽至两眼裸视力4.5以上。
(二)法医学、军警技能、擒拿格斗专业要求男性,临床医学专业性别要求见招考计划。
(三)非浙江省户籍的报考人员要求未婚。
(四)各专业的具体招考资格条件为:
1.法医学专业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临床医学专业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一年以上,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医学或中医医学,执业范围为普通内科或普通外科的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要求见招考计划。
3.军警技能专业
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退役且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曾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人员和2006届、2007届全日制公安院校特警专业毕业生;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擒拿格斗专业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
(1)上述专业现役、退役运动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获运动健将称号;
获全国运动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
获全国青年锦标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
(2)上述专业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获运动健将称号;
获全国运动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
获全国青年锦标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
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
(3)上述专业中浙江省省级体工大队的现役、退役运动员且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擒拿格斗专业要求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全运会以上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比赛前三名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第一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已经报名参加200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四级联考)的考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6年12月14日0时--12月18日24时。
网址:http://www.zjks.com(浙江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6年12月14日0时--12月20日16时。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在报考人员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对未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12月18日24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初审。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06年12月14日0时--12月22日16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上传本人电子照片(2004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经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临床医学专业考务费用120元,其他专业80元。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2006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到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传真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通过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7年1月1日0时-- 1月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时间:1月7日上午,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区。
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对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获奖证书、优秀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人员不参加资格复审,1月7日全天均参加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07年1月7日下午,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区。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其他专业人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一科,满分为100分。
上述所有人员均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采用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标准,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除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报名、笔试外,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均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执行各地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有关政策并同步进行。
六、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2007年1月8日。
(一)项目
法医学专业:仅进行体能测评,不折算成绩,要求体能测评总分达到180分以上(评分标准见附件2),不达标者取消面试资格;
军警技能专业:400米障碍跑、12分钟跑;
擒拿格斗专业:12分钟跑(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400米障碍跑、12分钟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专业技能成绩
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比赛成绩、获奖证书分值组成(比赛成绩或获奖证书加分标准见附件4)。
军警技能专业:男子400米障碍跑、12分钟跑各占50%;
军警技能专业因军事技能业绩突出而在部队立功的,在专业技能成绩合成后另加4至10分。
擒拿格斗专业:12分钟跑、比赛成绩各占50%。
七、查询考试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成绩占80%合成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专业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于1月9日0时起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查询考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笔试成绩于2月13日起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查询。
八、面试
面试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九、体检
法医学专业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军警技能、擒拿格斗专业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占80%和面试成绩占2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专业计划数的1:1.5(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十、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填报志愿,招考单位根据招考计划从填报本单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对象,未被确定的报考人员服从分配的,可按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十一、考察、录用
招考单位根据《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和《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将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在各市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可在该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考察等相关政策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查询。
2.非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06年12月1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3.报考人员必须在12月14日--12月18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7.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将在报考人员下载的准考证上注明资格复审、笔试、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8.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可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ОО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