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