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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居民身份证申领

2006-04-19


 


项目名称

办事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报材料

承办窗口或科室

1

“二代证”申领

年满16周岁的居民,应自年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代证”制作领取时间为60天,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1申领、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居民身份证10/证,浙价费[2004]64号。

2、符合减免条件的居民,凭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免工本费。

 

户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不含无身份证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指需更改户籍登记信息的)

各派出所

 

2

“二代证”换领

 

居民因身份证期满、损坏、项目变更,或户口由杭州市外迁入等原因,须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簿、“二代证”、其他相关证明(指需更改户籍登记信息的)

 

3

“二代证”遗失补领

 

居民因遗失、失窃等原因丢失身份证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簿、本人书面申请补领报告。

 

4

临时身份证的申领

 

①已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在办结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等手续后,可根据需要,向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到上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中河中路88号)。

 ②年满16周岁、户口待定人员(常住地在上城区)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可向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申领临时身份证,派出所领导批准后,到上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1、申请报告;

2、《临时身份证申领表》;

3、、户口簿;

4、身份证照片二张;

5、其他证明。

各派出所受理,分局户政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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