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导航 -> 按服务对象 -> 个人 -> 公用事业 -> 服务信息

非工业电价和普通工业电价的应用范围非工业电价的应用范围?

2006-07-02

  

  
  答:应用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试验和非工业生产,其总容量在3千瓦及以上者,例如下列各种用电:
  机关、部队、商店、学校、医院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电动机、电热、电解、电化、冷藏等用电;
  铁道、地下铁道(包括照明)、管道输油、航运、电车、电讯、广播、仓库、码头、飞机场及其他处所的加油站、打气站、充电站、下水道等电力用电;
  电影制片厂摄影棚水银灯用电和专门的电影院、剧院、电影放映队、宣传演出队的影剧场、通风、放映机、幻灯机等用电;
  基建工地施工用电(包括施工照明);
  地下防空设施的通风、抽水用电;
  有线广播站电力用电(不分设备容量大小)。
  其它规定:
  非工业客户的照明用电(包括生活照明和生产照明),应分表计量。如一时不能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算照明电度,按照明电价计收电费。
  目前部分地区历史遗留下来的电车用电优待电价,应逐步取消。
  
  哪些用电属普通工业电价范围?
  答:应用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不足315千伏安或低压受电,以及在上述容量、受电电压以内规定的下列用电:
  1).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凡以学生参加劳动实习为主的校办工厂除外),有产品生产并纳入国家计划,或对外承受生产及修理业务的用电。
  2).铁道(包括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修理工厂的用电。
  3).自来水厂用电。
  4).工业试验用电。
  5).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灯用电。

加入收藏】【 】【打印】【关闭
欢迎进入浙江政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