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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入境边防检查须知

2006-06-19

  (一)中国公民出国不论持用何种护照或者证件,均应在出国前办妥前往国签证(前往国属互免签证或境外办签证国家的除外);
  (二)中国公民因公经香港前往国外除持用有效护照和前往国签证外,还应持有《途经香港证明》;持因私护照者途经香港不需《途经香港证明》。中国公民持因私护照途经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的可免签;超过7天者,须提前办妥“进入许可”;
  (三)中国公民因公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应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有效签注。
  (四)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应持用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
  (五)中国公民经香港或澳门往来台湾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有效签注和入台许可证(经香港可持影印件,经澳门须持原件);
  (六)港澳居民进出内地应持有《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如港澳居民需直接从国外进入内地又未持有《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可向我驻当地使领馆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为香港居民国际旅行证件,仅供持证人国际旅行之用;
  (七)台湾居民进出内地应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有效签注;
  (八)中国公民自费参加出国旅游,应通过有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办妥前往国签证和联程机票。有权组织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的旅行社应在辖区内组团,旅游团领队办理通关手续时应持有效的领队证和旅游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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