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提倡和领导下。浙江的体育事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由学校推向社会,由城镇推向农衬,规模由小到大,水平由低到高。从1949年至1995年,除了在“文革”时期、体育事业遭受严重挫折外,总体发展趋势是向上的,尤其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速度之快,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90年代以来。特别是国家颁布《体育法》和国务院批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后,出现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生动局面。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连续五年荣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全民健身周活动优秀奖,截止到2002年底,全省体育人口超过36%;保持了届届奥运会都有金牌的殊荣,在去年第十四届亚运会上我省运动员有23人次获得21枚金牌,金牌数名列全国第四,第十二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在第九届全运会上取得了金牌数第八、总分第九的佳绩,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的称号;以黄龙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主体育馆建设为标志的体育场馆建设方兴未艾,全省人均体育占地已从1995年的0.45平方米增至现在的0.57平方米;体育彩票发行节节攀升,去年发行量突破14亿元,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浙江省体育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认真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时期体育战线加强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组织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各级齐抓共管、上下积极参与的可喜局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效,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1998年度,省体育局被命名为下城区文明单位;1999年被省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0年度被评为杭州市文明单位;两次被评为省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2003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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